關于2015級畢業設計(論文)結束階段工作的通知
各系:
根據《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管理辦法(試行)》和《關于做好2015級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的通知》,現將畢業設計(論文)結束階段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畢業設計(論文)定稿提交
2018年5月11日前學生須定稿并向指導教師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紙制材料
1.畢業設計(論文)手冊;
2.畢業設計(論文)打印稿(1份);
3.畢業設計(論文)開題報告;
4.畢業設計(論文)任務書(此為指導教師下達給學生);
5.畢業設計(論文)中期檢查表;
以上2至5項材料夾在畢業設計(論文)手冊中,每生一套。
(二)電子材料
畢業設計(論文)終稿。
二、成績評定與推優
各系于2018年5月18日前組織畢業設計(論文)評閱與推優:
(一)指導教師評定成績并給出評價意見及是否推優的意見;
(二)各系(部)組織對畢業設計(論文)進行評閱。評閱以交叉形式進行,指導教師不對自己指導的學生進行評閱。評閱教師給出評閱成績及是否推優的意見。
三、答辯
各系于2018年5月25日前根據《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管理辦法(試行)》開展畢業設計(論文)抽答辯工作:
(一)各系(部)必須成立答辯委員會,審定學生畢業答辯資格并組織系(部)答辯工作,評定畢業設計(論文)成績。
(二)答辯采取全答辯或抽答辯方式,抽答辯須抽取不少于專業人數30%的人數進行答辯,各系(部)根據專業情況和特點自行決定答辯方式。屬以下情況之一的學生,必須參加答辯:
1.疑似抄襲者;
2.擬推薦院級優秀設計(論文)評選者;
3.指導教師或評閱教師給出的評定成績有一方低于60分者。
四、成績提交和資料存檔
各系答辯工作結束后于2018年5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務處:
(一)電子材料
1.畢業設計(論文)匯總表(含成績);
2.每個學生的畢業設計(論文)終稿;
(二)紙制材料
1.畢業設計(論文)手冊;
2.畢業設計(論文)打印稿(1份);
3.畢業設計(論文)開題報告;
4.畢業設計(論文)任務書(此為指導教師下達給學生);
5.畢業設計(論文)中期檢查表;
以上2至5項材料夾在畢業設計(論文)手冊中,每生一套。
五、評優
根據《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管理辦法(試行)》開展評優工作。
(一)評優條件
1.擬申報院級的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,論文成績等級應達到優秀(90分)。
2.推薦的畢業設計(論文)數量不得超過每個專業畢業生人數的10%。
優秀團隊評選重在團隊成員之間的實質性協作和整體質量。請各系(部)根據實際情況從嚴掌握,切勿搞形式主義,寧缺毋濫。
(二) 評選程序
1.由指導教師推薦,畢業設計(論文)答辯工作結束后,經由系(部)畢業設計(論文)答辯委員會對提名推薦的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進行討論評審,擇優推薦參評院級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;
2.教務處收齊系(部)的推薦材料后,組織評審。
(三)評優材料
各系于2018年5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推薦表》或《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團隊推薦表》
2.《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推薦匯總表》
(四)表彰獎勵
學院對評選出的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頒發證書,并擇優申報省級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。
教務處
2018年5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