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州百年職業學院辦公室安全管理辦法
為確保學院財產及辦公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,保障學院的正常辦公秩序,真正做到低碳環保安全辦公,根據學院的實際情況,制定本規定。
一、明確各辦公區安全管理主要負責人。G樓集體辦公區域由院辦主任負責,B樓集體辦公區域由國際招生與培訓部主任負責,外語教學中心、會計金融系、旅游系辦公區域分別由上述系(中心)主要負責人負責,招生辦、國際合作與交流處、財務處、學生發展部辦公區域分別由上述處部主要負責人負責。其他辦公區域由安保處負責。以后辦公區域如有調整,由安保處另行文明確辦公區域主要負責人。
二、安全保衛處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能部門,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、協調、指導、監督和迎接外部檢查驗收。
三、安全工作目標是:辦公室物品不丟失,辦公室按時鎖門窗,杜絕火災,不出現長明燈,不出現無人空調。
四、辦公室鑰匙不得隨便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,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看書、學習或玩耍。院領導辦公室未經本人許可,不得安排他人進入。集體辦公區域由最后離開區域的員工負責關窗鎖門,關燈,關空調。
五、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,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,重要文件、資料要及時送學院檔案室保存,個人存放文件、資料要妥善保管,不要亂放亂丟,嚴防泄密。個人的現金、存款單、有價證券及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內,以防丟失。
六、要時刻注意用電安全,勿亂接電源,勿擅自使用電爐、電暖氣等大容量電器,發現隱患要及時匯報有關部門。不準在辦公室內吸煙、焚燒雜物和紙張,不占用消防通道,保護好消防設施,認真做好防火工作。
七、空調溫度設置要適中,制冷室溫控制在 26℃,制熱室溫控制在 16℃。
八、各辦公區域主要負責人要每天安排專人值班,負責辦公室門窗關鎖、電源和水龍頭關閉、空調開啟、安全巡查等安全問題,做好巡查記錄備查。